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7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勤香港”);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别采用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整体审计工作需要,
统筹境内外审计管理,优化审计协同效率,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德
勤香港分别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
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
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
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
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
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
(二)项目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莹女士。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恒彬先生。
项目质量复核人:蔡建斌先生。
谢莹女士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2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谢莹女士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谢莹女士自 2025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熊恒彬先生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2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
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熊恒彬先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熊恒彬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蔡建斌先生,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3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
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香港于 1972 年设立,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行,属于德勤有限
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位于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期 35 楼,德勤
香港为众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
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
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公司拟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250 万元(不含增值
税)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分别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四、拟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
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需分别
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为满足公司整体审
计工作需要,统筹境内外审计管理,优化审计协同效率,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任
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沟通,其与公司
在工作安排、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度境内和境
外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资料认真审查,认为对德勤华永、德勤香港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德勤华永
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
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250万元(不含增值税)范围内与审计机构分别
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