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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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
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
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对
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事项的后续计量账务处理、新旧衔接进行了明
确,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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