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机构”)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惠通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6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12.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 35,371.7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中天运会计
(中天运〔2025〕验字第 90002 号)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审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3,717,896.45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383,071,320.75
减:募投项目支出 110,510,668.14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85,907,1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515,484.4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
额) 29,194,381.12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3,037,692.5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46,919,448.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6,919,448.46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160,000,000.00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 60,539,018.86 元(含募集资金到账前扣
,还有 159,084.67 元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或置换。
除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
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会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
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类型 专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扬州惠通科技股
公司扬州开发区科 514902038110008 活期存款 496,297.22
份有限公司
技支行
扬州惠通科技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9019018800025527
活期存款 2,660,092.51
份有限公司 公司扬州分行 6
扬州惠通科技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501012102601
活期存款 83,142,769.75
份有限公司 公司邗江支行 196
合计 86,299,159.48
注:1、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开发区科技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上级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类型 专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扬州惠通科技 110802151910016
有限公司扬州文汇 活期存款 620,288.98
股份有限公司 2394
支行
合计 620,288.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9,198.45 万元,其中,
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8,590.7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金额为 607.74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8,590.71 万元,
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07.74 万元,共计 9,198.45 万元。中天运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扬州
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
运〔2025〕核字第 90013 号)。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财
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6,000.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8,691.94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6,000.00 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
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
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
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
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惠通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编制单位: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5,371.79 入募集资 11,051.07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入募集资 11,051.07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更项目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含部分 入金额 (%)(3)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1) (2)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 2026 年 12 月 31
否 10,141.79 10,141.79 32.27 32.27 0.3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 日
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 否 25,230.00 25,230.00 11,018.80 11,018.80 43.6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371.79 35,371.79 11,051.07 11,051.0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公司实际产能
原因(分具体项目) 建设情况,对募投项目“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节奏优化调整,使得进度放缓。募投项目“技术
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因部分项目的阶段性竣工验收周期可能较原计划延长,使得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
迟,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决定延长“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9,198.45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8,590.71 万元,置换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07.7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况
元,共计 9,198.45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5]核字第 90013 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为 8,691.94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6,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兴忠 唐 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