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2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职工董事管理制度》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为保
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下午
了关于公司《职工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和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
公示期完成后,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职工董事管理制度》并选举 林
岚 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一致。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高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董事有关任职资格与条件。第九届董事会选举完
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职工董事简历
民商法学硕士学历。林岚女士拥有近十三年企业合规风控从业经验。2013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就职于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风控部法务专
员、法务主管、高级法务风控经理、公司律师;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就
职于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总监、公司律师;2025 年 6 月
至 2026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芯大通科技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总监。2026 年 4
月入职公司工作,担任公司法务总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岚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以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职工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