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师文林先生、彭涛先生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明星先生、师文林先生、彭涛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没有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