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51: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0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用于购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
    投资种类      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
              期限不超过两年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含“控
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
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60 亿
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
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
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
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
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风险
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每笔理财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两年。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60 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人士在额度范围之内
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理
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
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
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
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
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
务部建立了理财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收益及
资金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均为风险可控的理财
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
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
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普照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