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股东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部委员均具有履行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审议通
过议案共计 38 项。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表决的事项
八届五次 2025 年 3 月 21 日
八届六次 2025 年 4 月 21 日 2.2025 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八届七次 2025 年 6 月 12 日
八届八次 2025 年 8 月 6 日 4.2025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八届九次 2025 年 10 月 29 日
三、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提供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委员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周月书 5 5 0 0
庞凌 5 5 0 0
蔡则祥 5 5 0 0
陈兴 5 5 0 0
徐学峰 2 2 0 0
四、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
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保护
金融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沟通,
协商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对年度报告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
计领域进行协商讨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期内,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对定
期报告的编制以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重点关注、审核和确
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
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定期总结和评估本行审计工作情况,对发现的
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董事会和高管层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
保内控政策的有效传递与实施。
报告期内,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关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指导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
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
报告期内,委员会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总体评价
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定职责,落实对原监事会职能的承接工作,持续监督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向
董事会提供专业建议。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审制度。监督评估外部
审计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促进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加强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实效。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推
进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