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聘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殷雪芳,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雅清,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智勇,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除此以外,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
务总体工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公司发生的合理费用及年审业务市场价格
水平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
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
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审核,结合年度审计工作沟通及监督情况,作出专业判断,
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
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