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434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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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 0011004342 号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安鑫创)《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安鑫创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安鑫创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安鑫创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434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安鑫创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安
鑫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安鑫创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安鑫创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于建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飞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75,788,438.56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 34,618,096.23 元,其中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6,817,728.66 元,使用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 15,800.4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生
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618,096.23 元,其中 2025 年 1-12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15,800.4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余额为银行活期存款人民币 419,279.11 元(含净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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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本公司 2021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
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本公司分别于 202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管理制度》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华安鑫创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制度》统称《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由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存储方式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州北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亦庄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
合计 419,279.11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将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
州北苑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
利息)变更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28348610888)进行专项存储。
专项报告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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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730100100025160)已经销户。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精电(深
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东方鑫创(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鑫
创”)用于“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经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通过,项目正式备案名称为“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项目”
)。
公司将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鑫创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实施新项目。东方鑫创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109487258108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车
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3.座舱驾驶
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和“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车载液晶显
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将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安鑫创(江苏)汽车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江苏)”
)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来实施新项目。华安鑫创(江
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13905053510707),公司、全资子
公司华安鑫创(江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
注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经审慎研究,将“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增加控股孙公司东方鑫创(惠州)汽车技术有
限公司作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在招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新开立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52901198810001)。公司、控股孙公司东方鑫创(惠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三、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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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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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1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81.77
募集资金净额 67,603.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680.2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578.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05%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是 24,076.84 553.73 0.00 553.7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升级项目
是 11,063.79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是 9,893.34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目
否 0.00 44,480.24 2,499.48 44,480.2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33.97 55,033.97 2,499.48 55,033.97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是 2,750.00 550.00 7.32 55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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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6,069.90 8,269.90 2,174.97 8,244.87 99.7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3,750.00 3,750.00 0.00 3,75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569.90 12,569.90 2,182.29 12,544.87 -
合计 67,603.87 67,603.87 4,681.77 67,578.84
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
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但由于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此项目的紧迫性
和必要性与项目立项时已发生较大变化。
的需求。自 2018 年项目立项以来,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汽车座舱电子发展速度超出公司预期,车厂已将中控、全液晶仪
表等显示系统配置作为新车出厂标配,后装市场需求量减少,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与立项时发生较大变化。
建设等,为公司加快产品开发及获取客户需求提供技术基础及软、硬件环境支持。自 2018 年项目立项以来,汽车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
的变化,通过近几年市场发展,消费者对座舱驾驶认知和体验变得日益深刻,建设该项目的紧迫性与立项时发生较大变化。
针对项目 1 至 3,公司经审慎研究分析:
(1)变更“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和“3.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至“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经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变更“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至“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经
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将“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户;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此项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与项目立项时已
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经审慎研究分析,变更“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至“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
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否达到预计效益”暂无法判断。
公司基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考虑,并结合公司既有屏幕资源优势、软件系统开发优势和客户市场优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创造更大效益价值,管理层牢牢抓住座舱电子屏机分离趋势、屏显系统单独招标的时机,经审慎研究分析,认为有必要变更“1.前装座
说明
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2.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3.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和“自动驾驶及智能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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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分别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7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
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基于公司既有产业链和技术储备,拓展显示屏模组和相关智能座舱系统的智能制
造,实现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显示屏模组的交易成本,并保障持续供货能力,提
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自有技术储备的融合,有效满足下游市场的产品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有助于
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资金 3,7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东方鑫创(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用于“自动驾驶及智能辅
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通过,项目正式备案名称为“自动驾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项目”)。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61.31 万元(其中含现金管理收益及
展情况
净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的银行账户结息余额为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自
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20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
智能制造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超募尚未明确用途的募集资金 6,069.90 万元同样用于新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 951.89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
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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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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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1)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
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 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造项目 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
发升级项目、座舱驾
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 52,750.14 4,674.45 52,725.11 99.9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自动驾驶及智
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
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
合计 - 52,750.14 4,674.45 52,725.11 - - - -
公司基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考虑,并结合公司既有屏幕资源优势、软件系统开发优势和客户市场优势,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价值,管理层牢牢抓住座舱电子屏机分离趋势、屏显系统单独
招标的时机,经审慎研究分析,认为有必要变更“1.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2.后装座舱
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3.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和“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分别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
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基于公司既有产业链和技术储备,拓展显示屏模组和相关智能座舱系统的智能制造,实现
产业链的延伸。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显示屏模组的交易成本,并保
障持续供货能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自有技术储备的融合,有效满足下游市场的产
品需求,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经济效益
的提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未达到预
专项报告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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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1)
定可使用日期,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暂无法判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