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业务相关方
(如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
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
营等履约担保,以及为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担保额度不超过 10.50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
度占公
被担保方
司最近
被担保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预计 是否关
担保方 一期经
方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联担保
审计净
率
资产比
例
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
下属子
公司 公司(含新
公司
设立或新 70%以下 0 35,000 否
纳入)
注:“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已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及预计未来业
务发展需要新设立或新纳入的其他下属子公司等。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
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
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
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
为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
银行等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在
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除
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
设立或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准确掌握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并控
制其经营决策,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总额不会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
要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由授权人员签署
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新纳入
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
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
较强的管控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向业
务相关方(如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
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
其他日常经营等履约担保,以及为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人士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
币 10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76%。截至目前,公
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 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