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或“公司”)2022 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商络电子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 号)核准,商络电
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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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2 年 11 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
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 初始存放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类型 金额
南京商络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2025 年 8 月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存款 销户
南京商络电子 大华银行(中国) 活期 2025 年 7 月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存款 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南京商络电子 活期 2024 年 11 月
有限公司南京雨花 637419355 1,350.00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销户
支行
南京恒邦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2025 年 8 月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存款 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南京哈勃信息 活期 2024 年 11 月
有限公司南京雨花 637415926 - 不适用
科技有限公司 存款 销户
支行
合 计 39,015.00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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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39,015.00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
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商络电
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 139.24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20.00
加:截止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55.55
减: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5,481.09
减: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1,025.37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11.08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15
减:补充流动资金 8,028.1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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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855.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57.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922.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益 预计效益
更) 金额(2) =(2)/(1) 态日期 重大变
化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
否 28,665.00 28,665.00 28.90 20,686.05 72.16% 2025-0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地项目【注 1】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
否 1,190.76 1,190.76 - 1,208.08 101.45% 2024-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升级项目【注 2】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00.00 9,000.00 - 9,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8,028.11 8,028.1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流动资金
合计 38,855.76 38,855.76 8,057.01 38,922.2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相关软件系统测试、调试、上线运行等流程较为复杂,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分具体项目) 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 2024 年 1 月 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该项目中智能货架及配套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投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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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安装调试周期有所延长,导致项目实施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 2024 年 7 月 1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526.91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15,387.67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139.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2]核字第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不适用
产品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
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以及该募投项目现有已建成部分运行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经营所需,部分设施工程
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故产生节余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
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 8,028.11 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1、注2: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说明书的差异系发行费用。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35.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额为1,190.76万元。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人民币17.32万元,原因系使用了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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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
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商络电子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商
络电子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商络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商络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商
络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保荐人对商络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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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文 鲁墨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