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在评价的过程中,公司主要通过查阅制度文件、了解业务流程,广泛收集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内部控
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序号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备注
投资风险等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开展内控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进行客观评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按照影响公司内控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缺陷性质 影响公司内控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 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
重要缺陷
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
经理层的充分关注。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为进一步方便判断内控缺陷的等级,公司分别针对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
告缺陷制订了各自相应的认定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
潜在错报 额的 1.5% 金额<资产总额的 1.5% 额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 错报金额<营业收
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入总额的 2% 入总额的 1%
的 2%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重大缺陷
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重要缺陷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
一般缺陷
陷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损失 100 万元≤损失<
损失≥500 万元 损失<100 万元
金额 500 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 受到省级(含省级)
处罚,且已正式对外 部门或监管机构处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重大负面影响 披露并对本公司定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 但未对本公司定期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面影响 面影响 影响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
②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
款等舞弊行为;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④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
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产生重大失误;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
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
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
价异动;
④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
一般缺陷
缺陷
(五)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
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在报告期修订完善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理框架文件,确立了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的治理模式,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效实施。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度覆盖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
资金收付与调度、成本核算与控制、费用报销、资产计价与摊销、税务管理、财
务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明确了岗位职责、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会计记
录与档案管理等控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基础工作规范。
预算管理得到有效实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与调整流程规范。资金管
理严格,资金支付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成本费用控制有效,报销审批流程规范。
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时、准确。财务信息系统权限管理、数据备份
与安全控制到位。
公司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
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均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则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及披露义务。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
况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均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确保公司不存在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
序。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
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则会查明
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标准、程
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建立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及子公司协同配合
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内容未出现重大差错或遗漏。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渠道畅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保密措施有效执行。未发生因
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处罚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配套实施细则,
明确了对子公司在战略规划、财务管控、人事任免、重大经营决策、内部审计监
督等方面的管控模式、权限划分和报告要求。建立了子公司重要事项报告、财务
负责人委派、定期经营分析、内部审计覆盖等机制。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有效参与子公司治理和
关键决策。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接受统一的财务政策、
预算管理和资金监控。公司定期获取并审阅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告,对重要事
项进行审批或备案。内部审计部门按计划对主要子公司进行了审计,监督其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对子公司整体管控有效,不存在重大失控风险。
公司设置了合规审计部,确定其职责,配备合格的专职审计人员,独立行使
审计监督、评价,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合规审计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将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等事项作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重点,同时围绕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合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如重大项目、关键业务流程)等
开展了有效工作。审计工作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程序规范,证据充分。
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及整改情况能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加强风险管理、改善内部控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
四、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建立了比较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在总体上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障了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确保公司长期稳定运行,维护股东权益
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经检查,本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经检查,公司上一年度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相关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
执行。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随着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治理规则的正式实施以及公司组织、
机制、流程的再升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使之适应公司发
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下可持续发展。公司
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的完善:
(一)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最新修订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治理要求,加强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及规章制度的学习,
检查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运行有效性,结合公司运行实际进行动态
修订完善、监督落地运行。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其他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通过多方监管,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
(三)完善审计组织架构,加强审计工作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
督管理作用,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的监管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风险评估工作,倡导合规经营的理念和文化,持续进行风险识别
和分析,综合运用应对策略,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持续加强对子公司控制和风险防控,在公司治理结构、重大事项决
策、财务及人事制度等关键事项上进行有效完善。
(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行业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梳理
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控制标准,截至2025
年12月31日止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根据公司经营升级和高端化转型战略,公司将系统做好内控风险管理,强化
各条线业务风险点识别,重视企业合规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合规意识,促进业务
流程合规运行;前瞻做好法律风险管理,合同风险管控等工作,提升合规管理能
力;强化审计监督管理,深化重点业务及流程的合规审计,持续完善业务流程、
管理制度,推动内控工作标准化。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