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甘
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2025 年度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
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
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
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
从业经验。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事务所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
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商会大厦 A 座 12 层,
该分所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书。大信已连续为公司服务 7 年。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报告。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2025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担保、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及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
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
(二)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续聘大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沟通,认为大信在担任公司 2019 至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实
事求是的发表了相关审计意见。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
(三)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和资源投入与大信协
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15 万元,符合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的费用约定安排,双方签订的《审
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和双方实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
收费是按照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繁简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遵循了公
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讨论和沟通年报审计情况
召开了审计前沟通会,就大信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
范围、审计时间安排、本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可能构成关键
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 年 4 月 13 日,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初步审计情况、审计关注重点事
项等进行了沟通;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
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担保情况、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进行了沟通。
(五)勤勉尽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财务信息鉴证、监督公
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对大信勤勉尽责的监督职
责。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