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
规章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状
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独立董事津
贴为 4 万元/年,于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发放,无须考核。
(2)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因行
使职责产生的交通、差旅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
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
现,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
务薪酬;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就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
位薪酬。
(4)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
事职务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 50%。依据其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
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和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
予以发放。
薪酬(津贴)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以及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战略等调整薪酬标准。
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本
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