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北京汉仪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
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
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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