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评估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要求,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本公司”)
通过查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公司
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8年
代码证号为:911100007109354688;注册资本:60亿元;法定代表人:夏宇。
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变更为L0091H313310001,编号变更为01122074;经河北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营业执照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按监管要求主要包括: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
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
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
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
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
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认缴金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元)
合计 600,000.00 100.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
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财务公司重
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
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公司组织架构图如
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建立了风险管理部和纪检室(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
理和监督稽核。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
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
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
资金计划方面,财务公司设置资金运营部,负责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
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各部门根据要求编制周、月、年
资金计划,由资金运营部汇总平衡。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其
次是计划内资金需求,最后才是计划外资金需求。财务公司每周、月、年对资金
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以不断完善和改进。
存放同业方面,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
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向各银行询价,公司以安
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财务公司严格审批流程,相关部门在
同业业务审批书上签字确认,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批准。具体操作及
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认真核对确认,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
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资金运营部负责
同业拆借业务的具体操作,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审查,
财务会计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账务处理,主管资金运营部公司领导负责最后审
批,有效防范资金拆借风险。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优化信贷资产结构。财务公司制定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
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授
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化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
团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中化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
票承兑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中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无还本续贷
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利率管理程序》等制度,保障了信
贷业务的规范运行。
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利率风险定价”的信贷业务体
系。将客户信用等级、授信管理和利率风险定价相结合,信用评级是授信审批、
利率风险定价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对成员企业客户类别划分的重要依据。利率
风险定价是对信贷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信用评级结果的基本运用。结合财务公司
特点,借鉴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模型,保证利率管理、授信管理与信用评级相一致,
兼顾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管理要求。
凡与财务公司发生信贷业务的成员单位原则上必须先由财务公司根据《中化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中化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核定其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由财务公司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核,报总经理审定。信贷审批委员会
负责审议批准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贷授信业务,对总经理负责。超过总经理权
限范围的,经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
议批准。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授信业务受理及调查,开展贷前尽职调查,申请授信
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以及撰写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负责授信审查与风险评价,
对授信风险、授信合理性、合规性等进行客观评审。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的资
产规模、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偿债能力及发展前景等科学严格
地综合核定其综合授信额度。
(1)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查、公司总经理审批制度。贷款业务由
客户服务部门归口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和监督,信贷审批委员会对贷款业
务审查决策,总经理拥有最终否决权。信贷审批委员会决策遵守集体审议、投票
表决、多数通过的原则,所有意见记录存档。
财务公司明确规定部门和岗位职责,严格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
工作流程和标准,贷前调查尽量做到实地调研,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况,
客观真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合理
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存在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
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2)票据贴现
财务公司可以开展中化集团内成员单位票据贴现业务。在业务操作中,严格
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管理办法》执行,对业务申请、审核、
审批、放款、托收和档案保管都有明确的流程规范,风险管理部全程监控,有效
防范了风险。
(3)票据承兑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业务严格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承兑
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对符合承兑条件的,经客户服务部门业务审查
后提交风险管理部,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开立
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承兑后,客户服务部门按《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后
检查工作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票据承兑业务风险可控。
(4)担保业务
财务公司担保业务遵循“依法合规、交易真实、防范风险、确保收益”的原
则,纳入授信管理,并实行总量控制。经客户服务部门业务审查后提交风险管理
部,主管信贷业务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后办理担保业务。客户
服务部门对担保业务进行跟踪检查,如发现可能影响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或偿还债
务的事项,及时与风险管理部沟通,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委托贷款属于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财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
式的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财务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实行先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财务公
司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政
策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财务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对涉及有价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按
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
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任一时
点,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资本净额70%。
财务公司根据银监会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资业务,严格按照内
部流程审批,为保证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金融市场部建立了有价证券投资定期
报告制度,使财务公司领导、投委会成员、风险管理部等全方位有效了解投资业
务进展情况。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人员建立了定期风险监控报告制度,对投资项
目风险进行跟踪并发出风险预警提示。
财务公司制定了《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按照管理层次、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员处
理业务的权限,遵循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
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
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公司制定了《中化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期结售汇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远期
结售汇管理办法》《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即期结售汇管理程序》等制度,
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财务公司办理结售汇业务严格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国际业务部负责办理
结售汇业务的定价及相关业务手续;结算业务部办理人民币及外汇的资金清算;
资金运营部负责人民币及外币的资金调拨;财务会计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
算;风险管理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合规性
审查,并对业务人员权限进行监督管理。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
流程不断规范,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
财务公司设立纪检室(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稽查
职能。纪检室(审计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
防弊;针对财务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修改建议,对
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纪检室(审计部)
还根据监管要求、中化集团审计要求及财务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订并组织实施
各项稽核工作计划;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
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纪检室(审计部)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
面性和有效性。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设计遵循了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和
灵活性原则,采用了先进的资金管理系统。该系统从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到票据
管理,从银企直联到与财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接口,从资金自定义报表到资金
监控,满足了财务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并根据新需求、新业务不断的对
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扩充。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
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安全保密责任具体落实
到每个人,定期对全部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进行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存放于独立
机房,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入侵防御、安全审计、网络负载均衡、上网行为监
控、VPN等设备保证网络的稳定及安全。每天有专职人员对机房环境、系统主机、
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关键数据每天进行备份。公司系统登录需通过密钥和密码,
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密钥管理实行专人专用、自负其责的原则,严禁随
意摆放或转借他人使用。硬件设备方面,财务公司还制定了核心业务系统应急预
案,一旦发生影响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的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级别,启动
不同处理程序的应急预案,确保业务不受影响。财务公司从公司制度、人员配备、
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等各个方面保障了资金支付安全及业务的连续性开展。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
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
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总额 7,276,983.61 7,720,152.74
负债总额 6,003,383.40 6,445,747.83
净资产 1,273,600.21 1,274,404.91
资产负债率 82.50% 83.49%
营业收入 94,012.14 10,901.63
净利润 75,206.22 473.83
注:2026 年 3 月 31 日及 2026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
管理。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对应指标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2.12% ≥10.5%
流动性比例 49.96% ≥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
和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0.00% ≤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4.91% ≤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26.87% ≤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88.69% ≤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0.00% ≤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66.84% ≤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0.08% ≤2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36.00
亿元人民币及 670.62 万元美元、40.75 万元欧元、4,315.92 万元日元,存款余额
折合人民币共计 36.53 亿元,并有 3.70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存款余额未超出
《金融服务协议》规定的最高存款余额。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
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
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
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
经过本年度运转,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
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
益最大化的初衷。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断强化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
安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
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其他银行正常开展
存贷款业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分别为 66.37%和 10.81%,存贷
款比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并无对外理财投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
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
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
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