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推荐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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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