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生、吕晓明先生;
刘琦女士;
士、张华农先生;
建先生、何天龙先生。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何天龙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刘刚先生
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彩平女士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舒傲蕾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林伟健先生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闫亚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刘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ares@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舒傲蕾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shuaolei@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林伟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6851118-8245
传真:0755-66850678-8245
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邮编:518120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生学历,2008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品质经理、总裁助理。2010 年通过国家司法
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 年 10 月任总裁助理,2015 年 6 月兼任公司法
务,2018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刘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集团财务成本经理、深
圳锂电财务经理、深圳雄韬电源财务经理,自 2020 年起担任集团会计核算总监职
务。孙彩平女士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能够胜
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孙彩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历。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丹马士(Damco)环球物流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担任 KeyAccountAssistant;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职于珈伟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营销副总裁助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雄韬
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并于 2021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舒傲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
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已于 2017 年 3 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
林伟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
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
职务;2026 年 1 月起担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公司
内部审计、合规监察工作。
闫亚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
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