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执业记录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复核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时间 间 时间 审计报告份数
项目合伙人 许萍 2009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3 年 7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胜家 2023 年 2023 年 2023 年 2023 年 3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萍 1998 年 1994 年 1994 年 2022 年 1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
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
作,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
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
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配备了专业审计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实施了适当的审计程
序。立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要求,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
够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措施,未注意到泄密事件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