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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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
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听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审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意见,批准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对外披露。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
司董事会授权由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
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
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京新药业
有限公司、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京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巨
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火炬北泰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巨烽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HONG KONG BEACON MEDICAL LIMITED(香港巨烽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BEACON KOREA INC、京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杭州京瑞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京新医药有限公司、山东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
司、杭州京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京健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京健雅生物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京哲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京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京健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香港京新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发展战
略、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
生产质量、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筹资、EHS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
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
售业务、生产质量、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配套议事规则及制度。股东会、董事
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
衡、运作规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
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
行股东会决议,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
交董事会, 以利于独立董事以及相应专业背景的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管理层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
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等。公司审计
部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
属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制进行监督。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
监事会。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
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立审
计委员会, 持续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总裁负责的经理层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制定部门职责和各岗位职责说明书,各职
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高效平稳有序发展。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明确发展战略方面的职责分
工、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等。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内外部环境、国家医药行业发展
方向,制定了切合公司实际的战略经营目标,并通过逐年、分业务板块拆解,制定
明确的实施策略,分解落实。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对比,战略委员
会定期回顾分析整体经营情况对战略实施的影响,提炼并滚动修订影响战略达成的
关键事项,列入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执行。
  运营部修订了《股份公司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明
确了各分(子)公司的运行机制以及与股份公司的关系,制度阐述了股份公司、各
分(子)公司在人、财、事等三个类型权限上的相互职责及分工,为规范股份公司
与各分(子)公司关系,明确双方的职权,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打好基础。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我们持续优化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员工离职等关键环节的操
作流程,建立覆盖人力资源“选用育留退”全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人力
资源管理总则》《组织机构及编制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
《福利管理制度》《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规定》《员工流动管理制度》《员工纪律
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核心员工管理规定》《招聘管理制度》《试用期管
理规定》《培训管理制度》《内训师及课程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制度。同时,严
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注重员工权益保障与职业发展,有效防范人力资源管理中的
重大风险,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稳健运行。
  公司以“精心守护健康”为使命,发扬以人为本的关爱精神,潜心研发健康产
品,精心生产优质产品,致力于人类健康事业。作为医药上市企业,公司积极承担
社会责任,依托京新公益基金平台,持续帮扶困难员工及家庭。2025 年,公司继续
支持“乡理乡亲”等民生共建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同时,公司通过举
办家庭开放日、文化体育运动会等活动,凝聚员工,传递关爱。面对行业变革,公
司坚守创新,推动 AI 智能化升级与组织优化,以高质量发展践行初心使命,彰显
京新人的责任担当。
  在企业发展进程中,京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以 “精心守护健康”
为使命,以“务实、创新、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
创新驱动发展”的经营理念,坚守“京新药,精心造”的生产质量理念,践行“创
享价值,共同成长”的人才理念。
  一直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文化赋能发展,推动企业文化与战略深度融合,让
文化理念真正转化为全体京新人的自觉行动与行为习惯,持续彰显文化软实力。公
司以三项组织能力和六项核心素质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企业文化落地践行,系统
开展运动会、读书会、传统节日关怀、年度表彰大会、企业文化案例学习等系列文
化活动,着力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与社会责任感,大力倡导认真负责、敬业
奉献、高效执行、开拓进取、拥抱变化、合作共赢的核心素质,不断增强员工凝聚
力、归属感与认同感,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与精神动力。
  公司制定了包括《付款审批权限管理规定》、《出纳作业处理准则》、《现金
及有价证券业务处理程序》、《外汇付款财务管理规定》等资金活动内控制度,对
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授权审批规定、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理、银行管理、监
督检查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
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运行。
  采购部对供应商准入管理要求做了细化,强化了《供货协议》、《质量协议》、
《廉洁协议》的签订与“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的调研。在价格洽谈方面,加强了
审计的事前监管。在采购业务操作方面,通过SRM系统进行操作,确保了采购留痕,
便于统计与数据分析。另外,公司为了保证应付账款记录的准确性,每月末采购部
与财务部对应付账款余额进行核对,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并定期以往来询证函的方式
与供应商进行对账,审计部定期对采购挂账金额与财务记账金额进行审核。
  公司针对采购与付款管理环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制度,且相应的控制制度
得到了有效执行,在采购与付款管理的各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
  公司分别制定了药品销售制度和原料药销售制度。
  原料销售在销售计划、价格管理、信用管理、销售合同与订单管理、销售发货、
销售退货、应收账款管理等相关流程方面进行了规范。销售计划管理规定了销售服
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于当年十二月底前编制经管理
层评审后的《年度销售计划》;各事业部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季度、月度销售
合同(订单)、顾客需求预测(顾客潜在期望)和上月销售计划执行情况等,编制
经评审后的《月度销售计划》,并经销售服务部审核;发货管理规定了填写发货通
知单、备货出库、货物发运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收款管理规定合同签订时在销
售合同中明确规定结算方式,销售人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提醒客户付款。每周销
售内勤将回款明细、应收款明细及时通知相应的销售业务员。
  公司针对销售管理环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制度,且相应的控制制度有效执
行,在销售与收款管理的各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
  公司视质量如生命,始终坚守“京新药、精心造”的生产质量理念。公司建有
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履行中国GMP、欧盟EU-GMP和美国cGMP,承诺
生产的产品及其制造过程始终满足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报废及处置
均须履行逐级审批程序。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还应由使用部门出具
报废说明,明确责任,并承担资产损失。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良好。
  公司制定了《引进及投资立项决策流程管理制度》、《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等
制度流程,明确项目评估、立项评审的决策流程,以及项目投后管理规范,降低对
外投资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设有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投资项
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研究和评估;对已投
项目的价值和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制定相应投后管理或退出策略并严格执行。
  公司制定了《银行融资管理规定》,其对筹资方式及类别、筹资活动的决策程
序、筹资权限以及管理职责等均有明确规定。公司筹资活动控制良好。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专门负责EHS管理,2025年新建或优化了《事故隐患内部
报告奖励制度》、《改造、安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等EHS管理制度流程并严格执行,持续提升EHS合规化管理,推进环境、安全、职
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公司EHS管理水平。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
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
否定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相关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
要求,倡导绿色环保观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
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环保管理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
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公司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方针,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切实做好本公司
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为公司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
境 和 条 件 , 建 立 并 通 过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符 合
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标准,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公司研究院建立了完整的新产品研究、开发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定了创新研发
的规划、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文件与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规定、
人才创新激励机制等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流程落实产品的技术评价、市场
评价,保障项目的实施,提升研发效率和研发团队的内驱力,研发管理工作全年运
行顺畅,并取得多项创新成果。
  工程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了《工程项
目招标管理制度》、《工程项目供应商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材料品牌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成本管
理制度》、《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及签证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
理规定》、《工程付款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等工程管理制度流程,不断规范工程类
“合同示范文本”条款。
供应商招投标、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工程成本过程管控、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审
计等均严格按公司制度规定要求执行,强化工程项目巡检,严格立项评审,严把工
程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确保实现“阳光工程、质量工程”的目标。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控制良好。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
《财务核算方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在会计核算方面设置了相应的岗位和职责权限,配备了具备专业能力的专
业会计人员,有效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形成了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机
制。公司的会计系统能够确认、真实和准确记录所有交易,并在财务报告中充分表
达、披露交易或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
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1%   错报≥资产总额 1%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0.5%
                        额 1%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
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
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
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针对内部管理风险采取实质内控的管理模式,关注业务流程建设,有效防
范风险,提高业务运作效率。通过公司自我评价及整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
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
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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