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硕科技”)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拟在 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
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
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
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重大资产抵押、质押除外)、融资等,由此产生的
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