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
事项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向公司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求仍在持续,为保障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稳定性,公司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延期,期限自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
率不超过 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
何形式的担保。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喜明先生、
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生表示同意,上述事项已经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
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14675647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 号楼 A 座 63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 55 号众兴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林来嵘
注册资本:7,726.4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
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
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建
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
众兴集团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4 日,注册资本 7,726.48 万元,2022 年众兴集
团注册地址变更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目前主要从事对外投资
及投资管理,未从事具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相
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69,053.39 462,283.07
负债总额 170,531.53 106,419.96
净资产 298,521.86 355,863.11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9,384.75 64,366.68
净利润 36,520.31 54,711.68
注: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就原审议通过的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延期,并非新增财
务资助额度。众兴集团愿意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
延期后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年化利率根据
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
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
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众兴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
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 3.35%,具体利率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订
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拓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众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
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4.11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王丽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最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处于新能源产业链的高速发展及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
资金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为支持公司发展,拟继续向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年化利率由上一年度的不超过 3.75%下调
至不超过 3.35%。相关定价符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
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