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或“发行人”)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机器人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170 号文件核准,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7,826
股,每股发行价为 55.2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5.20 元,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9,117,015.28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70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账
号:71120154500000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账号: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
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及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账号:71120154500000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浑南支行(账号:0618160104000617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账
号:81129010121000913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
核查报告出具日,因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
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单。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
权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截至
到期全部赎回。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 金额
名称(或 产品 资金 资金
(或受托 (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
受托人姓 类型 来源 投向
人)类型 元)
名)
中国银行 保本保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最低收 5,000 募集 其他
月 29 日 月7日 赎回
公司 益型 资金
中国银行 保本保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最低收 5,000 募集 其他
月1日 月7日 赎回
公司 益型 资金
上海浦东
保本浮 闲置
发展银行 2024 年 10 2025 年 2 到期
银行 动收益 20,000 募集 其他
股份有限 月 29 日 月7日 赎回
型 资金
公司
中信银行 保本浮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动收益、 10,000 募集 其他
月 29 日 月6日 赎回
公司 封闭式 资金
上海浦东
闲置
发展银行 保本浮 2025 年 2 2025 年 4 到期
银行 20,000 募集 其他
股份有限 动收益 月 11 日 月 11 日 赎回
资金
公司
中信银行 保本浮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动收益、 10,000 募集 其他
月 11 日 月 12 日 赎回
公司 封闭式 资金
中国银行 保本保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最低收 10,000 募集 其他
月 11 日 月 16 日 赎回
公司 益 资金
上海浦东
闲置
发展银行 保本浮 2025 年 4 2025 年 6 到期
银行 20,000 募集 其他
股份有限 动收益 月 29 日 月 30 日 赎回
资金
公司
中信银行 保本浮 闲置
股份有限 银行 动收益、 10,000 募集 其他
月 30 日 月 30 日 赎回
公司 封闭式 资金
中国银行 保本浮 闲置 2025 年 4 2025 年 6 到期
银行 10,000 其他
股份有限 动收益 募集 月 29 日 月 30 日 赎回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 金额
名称(或 产品 资金 资金
(或受托 (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
受托人姓 类型 来源 投向
人)类型 元)
名)
公司 资金
中国农业 闲置
保本浮 2025 年 5 2025 年 6 到期
银行股份 银行 10,000 募集 其他
动收益 月 19 日 月 16 日 赎回
有限公司 资金
中国农业 闲置
保本固 2025 年 5 2025 年 6 全部
银行股份 银行 10,000 募集 其他
定收益 月 16 日 月 30 日 支取
有限公司 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浑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沈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沈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城内支行
合 计 - - -
注:鉴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截
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6,088.3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240,843.14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4.48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24,126.72
减: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9,367.3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注销手续。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96,088.30 3,278.3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40,843.1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合 计 296,088.30 296,088.30 3,278.38 240,843.14 81.34 18,19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目) 已全部注销完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出现调整情况。
式调整情况
公司已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688.50 万元,并取得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会专字[2015]3916 号鉴证报告。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 19,688.50 万元
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投项目全部实施结项时,节余金额约为 79,367.39 万元,形成的主要原因:获得国家研发支持的资金约为 16,900 万元;公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严格管理,通过同类型
余的金额及原因 设备国产替代、多家比价择优等方式节约支出,降低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实现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及去向 发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机器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机器人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
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机器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5 年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机器人在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