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购买其
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承诺如下:
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提供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仍
然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作出的说明、承诺
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相关
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签章页)
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英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