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成科技”)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002.44 万元人民币(截至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 所 深 证 上 [2022]106 号 文 同 意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募集资金人民币 68,503.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1,413.08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子公
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40,384.76 35,000.00
TN、HTN 产品生产项目 8,417.44 6,00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9.43 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2,951.63 55,000.00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413.08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3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7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7,002.44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含资金收益,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闲置超募资
金余额为 7,002.44 万元。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
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0%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
出约 210 万元,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
超过 12 个月;不会将闲置超募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
等募集资金至超募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
金 7,002.44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含资金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
专户。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保持公司日常运
营顺畅,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