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
获批额度/合约 报告期内最高 期末占用
衍生品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占公司报告期末净
价值/ 单日余额 额度金额
投资类型 资产比例
外汇套期保值 2025-01-01 2025-12-3 28,692.86 17,621.61 12.74%
币或等值外币
外汇套期保值 2025-12-4 2025-12-31 33,461.99 31,300.47 22.63%
币或等值外币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间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上述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
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
括:
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为目的。
务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授权、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
以及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
生品交易风险。
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
具开展业务。
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
急措施。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及
时启动并执行。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