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最新
监管要求,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生效。此前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将自动失效。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
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
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结构
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
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
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绩效薪酬实行按月预发、按年结算
的方式,最终发放金额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以绩效薪酬总额为基准按一定比
例按月预发,年度考核完成后,扣除已预发部分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若结
算金额低于已预发金额,可从未发放绩效薪酬中等额抵扣。
税),按季度发放,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
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缴。
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