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昆
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沪光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沪光股份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
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昆山沪光汽
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
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陷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沪光汽车电器仪征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昆山泽
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KSHG Auto Harness GmbH、
昆山德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上海泽荃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
限公司、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苏州泽荃汽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沪
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沪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全能具身智能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
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信息与沟通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确认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公允性。
(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 一般缺陷定量标
指标名称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准 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5%≤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
报 10% 10%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
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
重大缺陷
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日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 一般缺陷定量标
指标名称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准 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5%≤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
报 10% 10%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
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劵交易所警告。
指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沪光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沪光股份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启强 杨 鑫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