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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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4 人,注册会计师 815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4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11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
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在对 2025 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及时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
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初审后,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
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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