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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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
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请费用合计 60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
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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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
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
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
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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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
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
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
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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