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6-014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及民主选举,会议选
举了焦征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
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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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焦征海先生,男,1974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学习。2006 年 3 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
公司开发主管、软件研究部经理、软件技术总监、移动互联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焦征海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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