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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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150 号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
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
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风光股份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风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 专项
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项报告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风光股份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风光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风光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风光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7.8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减保
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
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账户专户余额为1,313,253,072.06元,其中募集资金实收金额1,313,104,245.28元,产
生的利息148,826.78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5,452,329.7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41,918,132.0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5,096,008.9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2025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
投入募集投项目0.00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25,096,008.98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25,096,008.98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为0.00元。使用状况及余额: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25,096,008.98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04,048,2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578,981.5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1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口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榆林分行
合 计
说明1:因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营口风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账户余额为0.00元。
说明2:剩余募集资金及银行结息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划转及销户流程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法规要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35,092.92 万元,具体投
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以自筹资金已支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资金额 付金额
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 90,000.00 35,092.92 35,092.92
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不含税13,687,844.66元,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金额为不含税13,687,844.66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461.70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置换已于 2022
年1 月完成。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未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在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30%。
公司在2025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于2024年5月底结项,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风光股份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1:
编制单位: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99,416,400.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838,2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934,208.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烯烃抗氧化剂催化剂项目 否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825,096,008.98 91.68%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35,847,657.53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825,096,008.98 91.68% — -35,847,657.53 — —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355,838,200.00 355,838,200.00 25,838,200.00 355,838,200.00
合计 — 1,255,838,200.00 1,255,838,200.00 25,838,200.00 1,180,934,208.98 — — -35,847,657.5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受行业竞争加剧 、下游客户需求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 ,导致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在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在2024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公司在2025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461.70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置换已于 2022 年1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品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6,941.64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 ,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 ,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 ,节省了资金支出 ;另外项目在置换期外使用了部分自有资
金,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节余金额 14,821.00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