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光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11月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1月25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时间与人员
安排、审计目标与独立性、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方法、重大会计审计领域等
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
业务约定书》的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开展审
计工作。
(三)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
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四)2026年4月15日,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请独立董事列席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
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五)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等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交
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
监督审查作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
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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