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光莆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股 ) 69,507,997 股 , 每 股 发 行 认购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4.83 元 , 共 计 募集 资 金 人 民 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7,663,459.71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 号”验资报告验
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8,315,005.68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05.68 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 008413 号” 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
已完成资金置换。
(2)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0,201,516.60 元。截至 2025 年末,本公司累计使用
募 集 资 金 451,318,814.74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利 息 收 入 扣 除 手 续 费 后 净 收 入
产品 542,000,000.00 元,外币募集资金产生的汇兑损益-215,893.64 元,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17,663,459.7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1,318,814.7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11,117,298.14
本年度使用金额 40,201,516.60
加:累计理财收益 73,046,117.95
减: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542,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 8,500,209.27
加:外币募集资金产生的汇兑损益 -215,893.64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5,675,078.5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自贸试验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子行共 7 家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35150198210100003004 14,766,697.86 正常
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632362476 261,968.84 正常
公司厦门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注
本公司 592903794810406 -
厦门分行 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 4100023029200252484 -
注销
行
厦门光莆照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厦门光莆照明 2023 年 4 月注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 4100023029200252635 -
科技有限公司 销
行
厦门紫心半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体科技有限公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 4100023019200547442 50,467,348.85 正常
司 行
光莆(珠海横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琴)供应链有 656901635210001 11,015,580.35 正常
珠海分行
限公司
QUANTPRO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NRA35150198210100005161 5,634.29 正常
PTE. LTD. 公司厦门市分行
GOPOLY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
TECHNOLOGY 696500002011 3,648,399.67 正常
子行
SDN. BHD
合 计 105,675,078.55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
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
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
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
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
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
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
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分类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原募投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
合 计 101,766.35 101,766.35
注:新增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
建项目”的“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除上述表格内的金额外,还包括利息和理财收益,具体
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有项目,原
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继续投入。
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延期至2027年12月。2025年6月
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
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766.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20.15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1,357.6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131.88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47%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改变)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48,046.12 7,246.12 128.71 7,357.62 101.5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化生产建设项目
是 10,597.70 40.01 40.0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
否 13,122.53 13,122.53 29.31 1,742.52 13.28 2026-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不适用
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 是 — 10,557.69 1,847.73 3,977.33 37.6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见注 1)
目
是 — 40,800.00 2,014.40 2,014.40 4.94 202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基地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766.35 101,766.35 4,020.15 45,131.88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01,766.35 101,766.35 4,020.15 45,131.88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及具体项目投入
进度影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意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分具体项目)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 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系公司于 2019 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受到外部环境、市场变化等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环境均较
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
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
变化的情况说明
和“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
意。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施方式调整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2,831.50 万元,该事项业经大华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 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1 年 11 月 16
现金管理情况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4 年 11 月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5 年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4,767.51 万元,其中 54,2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 10,567.51 万元存放
用途及去向 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投资该募投项目。
附表 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改变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度(%)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1)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光电传感器件集 高光功率紫外
不适用
成封测研发及产 固态光源产品 10,557.69 1,847.73 3,977.33 37.6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见注 1)
业化项目 建设项目
LED 照明产品
海外智能制造产
智能化生产建 40,800.00 2,014.40 2,014.40 4.94 2027-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基地扩建项目
设项目
合计 - 51,357.69 3,862.13 5,991.73 - - - -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
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考虑到原募投项目所属行业与市场环境发
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
品建设项目”和“LED 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变更
为“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地扩建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
东大会审批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
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投资该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