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
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
委员会切实对天健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天健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人民币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完成阶段沟通,对审计结果、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总体
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