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知》
(财会【2025】32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
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