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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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4.84%,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8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质量管
理、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及担保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子公司
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
由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
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年
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投资、重大担保事项、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股东会下设董事会并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会
报告工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
则。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制定和有效执行。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规划、
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
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战经验,熟悉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经营运
作特点,具有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和综合判断能力,能够充分了解国家宏观政策走
向、国内外发展趋势,确保公司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公司围绕“医药大健康”战略目标,以产品力建设为核心,聚焦呼吸科、肾科、
精麻科、治疗性大容量制剂等领域,落实研产销一体化,推进原料药、制剂、医
疗器械、大健康等板块全面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医药健康产业集团。
  (3)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努力完成公司
发展战略目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合理设置业务与职能部门,公司已
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矩阵式经营运作模式,分工明确、职能
健全清晰。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现有架构的合理性,及
时发现现有组织结构中不适应经营和信息沟通的环节并做出相应调整,根据实际
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
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4)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下设预算财务资金部、人力资源部、风控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供应链
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专门机构行使管理职权。高管团队人员根据分工对预算、
财务、人力、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进行闭环管理。
  设立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质量
主体责任。设立营销中心,强化政策研究、客户沟通、市场管理、产品管理四项
能力,实行产品线经理责任制,打造适应市场的销售团队。
  公司以“权责利统一”“不相容职务分离”为原则,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力、
任职资格及汇报关系,通过岗位间的相互制约防范舞弊风险。建立分级授权体系,
明确不同层级员工的审批权限范围。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通过资源优化配置、
过程控制与绩效联动,提升组织执行力与抗风险能力。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用人理念,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重视人力资源的发展和规划,重视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包含人才招募、劳动关系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
管理、考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
度保障,确保核心人才在重要岗位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
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
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1)销售与收款
  根据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制定销售和发货控制、销售发票开具控制、销
售货款收取控制和销售记录控制等。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控制,在选择客户时,由
市场、财务部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降
低货款坏账风险。业务部门主要负责签订合同、处理订单、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
政策、催收货款;物流中心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
宜;财务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并进行超期应收账款考核、
监督管理货款回收。针对不良应收账款,由业务部门联合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及公
司法务部,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最终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按
照相关规定处理。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有严格的采购作业、验收作业、请款和付款作业流程,制定了物资、物
料采购的相关操作及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详实完备的报价资料,并注意收集新
的询价资料,保持报价的最新时效。在验收时,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实
物相符,验收人员必须及时填制入库单,不合格的物资、物料及时通知采购部门
退回或扣款。公司与厂商的结算,由采购部门的采购人员根据合同、协议或供应
商对账单申请付款,报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
报授权领导核准后履约付款。
  (3)资产管理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及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措施。公司规
定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遵循《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单位申请新建、
购置需经过逐级审批程序。固定资产的移动须报经核准,填妥调拨单经调出、调
入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对于未到
使用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验并分析原因。年终财务资金管理中心牵头
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和安全完整。
  (4)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并相互制约和监
督。设立融资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借款资金的筹集、运用、本息归还、借款合同
担保及抵质押情况;指定专人对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进行计算,筹资过程得到
了有效控制,确保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审计监察部定期对货币资金
进行审计,加强内控制度及流程执行情况检查,完善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公司资
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
  (5)信息管理
  公司搭建了以 SAP、ERP 及 OA 办公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中台,打通
财务、采购、仓储、生产、质量、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推动信息化、数字化、
工业化管控体系的相互融合,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所
有系统日常维护、数据备份由专人负责,设置了严格的计算机、网络和系统数据
的使用权限,有效保证了数据和系统安全,杜绝机密数据流失的风险。集团内各
公司局域网实现互联互通,实时查询数据,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
  (6)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编制财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
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监督,保证公司财务信息不会提前泄露。
  (7)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适用范围、合同的
签订、审查批准、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风控
合规部遵循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推动合同条款标准化、专业
化建设,重点对合同会签及履行环节进行监控,把控合同在各重要时间节点的履
行进度,及时风险预警,降低合同运行风险,提升经营风险的控制能力。公司严
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经相关部门进行会签,会
签结束后由公司总裁或授权代表批准。
  (8)生产与质量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 GMP 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通过了 GMP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和年审,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推行全面、全员、
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并实现了质量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质量管
理过程控制的规范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展全员技术创新,完成灌装机配套
改造、包材膜袋等技术改造项目,全面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
成本。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对生产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及时归集材料、人工费用,
合理分摊费用,实时监控成本变动。
  (9)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立项论证、审批授权、
项目实施、投后管理、退出处置等全流程控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审批
机制,重大投资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规、
透明。通过投前风险评估、投中过程管控、投后跟踪评价,强化对投资项目的风
险识别与管控,防范投资决策失误、资金损失及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投资活动规
范有序开展。
  (10)对外担保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
财务资金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财务资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对
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报总裁初审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
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11)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规则》,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批机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
信息披露制度,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可以使中、小股东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真实
内容,从而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关联交易中免受损害。在关联交易发生时,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及时充分披露。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防止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12)子公司管理
  结合公司制度要求,对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运作规范、人事管理、财务
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制订
了较为规范和完善的工作制度与流程,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委派或推
荐子公司的董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子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程序;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
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员统一聘用(或委派)、统一
管理的财务人员管理体制。公司建立了 OA 管理平台,从行政、生产、采购、销
售、存货、财务上统一流程管理,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审计部
门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定期对各
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制定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
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
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5 年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 128 次公告,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确定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部门,积极运用投资者关系管
理互动易平台,通过直接、间接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注重股
东会作用,从法律程序上确保全体股东参会、发言、表决的权利得到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控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有效性
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相关事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
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对内控执行情况、财务收
支情况、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参照基本规
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运营情况、行业
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
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
经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为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
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2%,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大于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等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大于
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错报项目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
为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大于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
等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大于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
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损失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缺陷;大于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B.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C.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B.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C.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F.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日常管理需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
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
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在未来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结构,细化管理流
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行集团公司平台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整体运行体系。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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