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
交易品种
产品交易业务,外币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外汇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交易金额 等值外币,按照合同约
价值(单位:万元)
定的币种、汇率计算)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项业务
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
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
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
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
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客户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随着公司国际化步伐的加快,
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还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目前主要使用美元、
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
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下统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
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交易额度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部
分授信或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需缴纳的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
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
权、外汇掉期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累计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上述交易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该
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
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远期外汇
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
定的风险: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回,可能会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外汇交易业务无法完全匹配;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失。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
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基本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操作管理规范、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
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
险。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
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