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包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由关
联方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水、电费。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预计的2026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代缴纳水、电费,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立新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该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王玉伟、康立新、曲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7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
初至披
占同 露日与
上年实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 关联 本次 类 关联人 占同类业
际发生 上年实际发生金
交易 关联人 交易 预计 业务 累计已 务比例
金额(含 额差异较大的原
类别 内容 金额 比 发生的 (%)
税) 因
例(%) 交易金
额(含
税)
向 关 哈尔滨 水电 75.00 79.85 22.61 74.24 79.68
联 人 新光飞 费
购 买 天光电
商品 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 - 75.00 79.85 22.61 74.24 79.68 -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 上年
(前 (前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人 次) 次) 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易内容
预计金 实际发 异较大的原因
额 生金额
哈尔滨
向关联 新光飞
人购买 天光电 水电费 70.00 74.24
商品 科技有
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乔红
注册资本 4,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4-14
住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717号
主要办公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717号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主营业务 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照明器具销售;小微
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康为民、康立新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该 公 司 总 资 产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336.45 万 元 , 净 利 润
-229.80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
值)
(二)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上述关联方哈尔滨新光飞天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88%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
新持有上述关联方飞天12%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飞天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飞天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产业园运营配套服务,
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6年 度预计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
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飞天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缴纳水、电费,
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
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
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
用水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
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飞天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由飞天代缴的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水、电费,
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直接
向飞天收取产业园整体的水、电费,因此由其为公司代缴相关费用。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
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