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森照明”)72.73%,系悦森照明控股股东。为优化资产
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持有的悦森照明 52.73%
股权转让给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予”),交易总价为
明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悦森照明的股权转让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征得债权人和其他
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08620779X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AE129室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李立文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创业空间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
经营范围 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
利代理服务除外);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
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李立文持股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万人民币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320号8号楼2层288室
法定代表人 李立文
成立时间 2014年1月25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
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
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
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经营范围
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音响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权交易前 股权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太龙股份 800.00 72.73 219.97 20.00
李立文 170.00 15.45 170.00 15.45
王嘉 80.00 7.27 80.00 7.27
郭永华 50.00 4.55 50.00 4.55
上海鑫予投资
- - 580.03 52.73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100.00 100.00 1100.00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64.75 6,174.80
负债总额 3,056.23 3,044.59
净资产 4,208.52 3,130.21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02.48 7,110.64
营业利润 817.90 -184.91
净利润 778.22 -91.99
(四)其他说明
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日,公司不存在为悦森照明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悦森照明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福建和道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和道评
估”)出具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悦森照明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和道评估评报字[2026]资 0154 号),
报告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悦森照明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31,509,162.92 元,双方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协商一致,
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665 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鑫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实缴出资金额 580.03 万元),以人民币 1,665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陆
拾伍万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系依据福州和道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和道评估评报字[2026]资 0154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该报告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31,509,162.92 元,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基
于上述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乙方已充分审阅该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及本次
股权转让价格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受让股权。
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二)保证
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除本协议披露外,甲方对该股权的处分权不
受任何限制。
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让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全部文件,配合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次年 3 月底前向甲方提供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供甲
方查验。
(三)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
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
方按照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遵守协议的一方
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履
行。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相关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综合考虑自身战略规划需要以及悦森
照明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经深入研究后决定转让悦森照明的部分股权。此
举有利于充实营运资金,集中资源进一步发展公司主营优势业务,降低公司的经
营和管理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悦森照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
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在
综合考虑交易对手方的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以及协议中关于对价支付的约定,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