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
务进一步扩张需求,拟与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权管理团队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东会召开之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
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应收账款保理分为附追索权保理与不附追索权保理,其主要差异系与应收账
款有关的风险是否转移。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仍由公司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
险,而在不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由金融机构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子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良好,同时,高周转的业务特性决定了其在
开拓业务时,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部分子公司目前采用的主要为不附追
索权保理。主要原因如下:
(一)部分子公司合作的融资机构大多位于香港地区,且针对的是博思达优
质客户的应收款项,客户违约风险较低,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主要为了加
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从而有利于业务开
拓。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与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大华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保理业务所产生的融资费用取决于当年的实
际使用规模、保理利率以及实际使用天数等因素。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上
市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 2026 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为加
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上述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