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快克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金春女士组成,其中王亚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
任。
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秦志军先生、万文山先生、金春女士组成,其中秦志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
监事会职权。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排事宜》
会议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案》
况报告》
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执业独立性的情
形。该审计单位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聘用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预审结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信永中和的项目负责人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及覆盖程
度、审计时间表、审计团队、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制定了详细可
行的审计计划。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项目组根据审计计划
的要求分阶段汇报工作,针对关键问题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提高本次审
计工作的有效性,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
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
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及其他专项领域进行检查,该计划切实可行。
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认真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
踪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确认公司已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最新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及时作出会计政策变更,财务报
表内容已做相应地调整;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不
断加强完善和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良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运营风险控制合理,有效实现了内部控制的目的。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充分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促进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整合内外部审
计的审计资源,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
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
权的履行情况等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做到了忠实、
勤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尽职,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审计委员会职能,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与议事效率,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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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