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审计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费用总额 7.35 亿元
(含 A、B 股)审计情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况
涉及主要行业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
注:天健 2025 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4 年业务数据
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
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禤文欣,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慧智微、超声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文俊,201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志,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充分了解公司报告披
露时间要求,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
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坏账
计提、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等。
(三)审计质量管理
天健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
立健全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与整改程序八个要素并有效
运行的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
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以维护客户利益和声誉,确保业务
的持续安全运行。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 健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华仪电气、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在 5%的范围内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与华仪电气承
天健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担连带责任,天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健 已 按 期 履 行
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对履职情况评估的说明
经全面审查和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及独立性管理机制完备,未发生损害公司
整体利益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计程序执行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