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从业人员总数 5,126 人,其中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
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均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
确性。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
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审计
业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性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