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1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
协议转让方式购买交易对手方天津世纪润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润
通”)和天津沃联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联丰”)
持有的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博龙”或“标的公司”,
原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8469,已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终止挂牌),并与
世纪润通、沃联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针对此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收购的评估机构,以 2023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睿博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
评估值为 2,076.63 万元。经双方协商,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整体价值为 2,077 万元,
公司以现金 1,246.20 万元收购睿博龙 60%股权,基于睿博龙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告编号:2023-089)。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关于收购天津睿博龙智慧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博龙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与世纪润通、沃联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业
绩承诺的相关情况如下:
“6.标的公司业绩要求
司业绩期内各年度净利润平均不低于 30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不
低于 900 万元。
净利润存在差额的,转让方应以现金方式将差额一次性补偿给受让方。补偿款在业
绩承诺最后一年的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支付。受让
方有权要求任一转让方履行完全的业绩补偿义务。
但各方明确,在计算标的公司 2023 年度的净利润时,标的公司按照各方约定进行资
产、业务整合、剥离所产生的亏损(以基准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标
的公司单体报表、天津睿思龙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单体报表载明的金额以及承诺期内
标的公司按照基准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吸收合并天津睿思龙报关服务有限公司
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金额)不计入 2023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核算范围。”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睿博龙智慧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6]24791 号),
睿博龙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经审计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净利润 -221.45 -5.44 305.91
累计实现净利润 79.03
累计承诺净利润 900.00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差异 820.97
睿博龙是一家在化工、新能源等多行业领域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的
现代物流服务公司,一直专注于合同物流主业,现有业务主要包括国际物流及口岸
服务、国内配送服务、仓储服务等,客户以巴斯夫、瓦克化学、陶氏化学等大型化
工企业为主,积累了丰富的大客户资源和合同物流服务经验。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在天津地区完成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主营危化品仓储业务,原名为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取得其土地及仓储堆存资源,收
购睿博龙旨在与公司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储等资源进行有效协
同,进一步巩固并拓展环渤海地区业务市场,全面提升公司华北及环渤海地区的产
业布局。
承诺期内,睿博龙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为天津港有关危险品监管政策
的放开进度明显滞后,具体如下:
睿博龙作为主营国际化工物流业务的服务企业,其业务规模受周边港口的地理
位置、服务条件和便利程度影响较大。良好的港口区位优势可以为企业提供庞大的
客户群体和充裕的货源基础,带来较大的发展潜力,反之亦会对企业发展带来较大
压力。天津港自 2015 年“8·12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危险品集装箱进
出口作业全面叫停。后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发的《交通运输
部安全委员会关于扎实做好夏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统筹
发展和安全,督促天津港于 6 月底前安全有序放开部分 2-6 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推动畅通危险品运输通道。公司结合上述政策的调整变化及自身业务布局情况,先
后于 2022 年 10 月、2023 年 8 月通过收购方式在天津地区布局仓储及国际物流服务
资源,但后续有关危险品监管政策的开放进度明显滞后。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发布《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天津物泽
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的公告》,指定天津物泽物流有限公司在做
好安全管理的情况下有序开展第 2.1 项、第 2.2 项,第 3 类,第 4.1 项、第 4.2 项、
第 4.3 项,第 5.1 项(硝酸铵类除外、不宜太阳直射需遮阳危险货物除外)、第 5.2
项,第 6.1 项,第 8 类,第 9 类(硝酸铵基化肥除外)等危险品货物作业。天津物
泽物流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发布《关于天津物泽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危险货
物集装箱作业的通告》,明确了作业场地位置、作业危险货物品名及有关业务联系
方式等。相关危险货物的跨境物流业务迟至 2024 年 5 月在政策层面完成规范,传导
至实际业务端亦需要一定时间。政策放开滞后直接导致天津港各口岸危险货物的流
通明显处于较低水平,对睿博龙的经营环境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四、应补偿金额及安排
根据睿博龙截至 2025 年度累计实现的业绩情况,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
款的约定,转让方世纪润通、沃联丰应承担业绩补偿义务,需补偿现金 820.97 万元。
业绩补偿方需在 2025 年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方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符合《股
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计委员会提醒公司应当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现金补偿义务。经全体委员审议,一致
同意通过《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睿博龙未能完
成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方世纪润通、沃联丰应承担业绩补
偿义务。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
偿方案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链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6]24791 号)。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