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
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
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曹
爱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54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55 人。2025 年度业务收入 33,845.2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0,359.1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40.47 万元。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
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
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与公司
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及时。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