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0Z00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0Z0047 号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港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10Z0003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南京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
南京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南京港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除了对南京港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
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
地理解南京港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南京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附件: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10Z0047 号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沈在斌(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奚澍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亦弛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聆合格, 继续有效 一 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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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110100321169
批准注册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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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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