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
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
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
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营业务经营概述
现增量稳定、存量优化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演变,
国内经济面临有效需求不足与社会预期偏弱等多重压力影响,行业呈现结构性产
能过剩,下游印刷包装市场需求疲软态势,持续加剧存量市场竞争。
面对包装印刷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经营策略,积
极应对各项压力和挑战。公司从多个领域着手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采用贴近市场
的定价机制和差异化产品策略应对不同的市场需求,依托优势产品及产品迭代更
新,加强重点客户合作服务,做好做实市场纵深,强化竞争壁垒。报告期内,公
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等措施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工作,整体运
营效率得到显著增强,为公司稳健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尽管油墨行业竞争日益
加剧,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5 年公司经营业绩相较上年得以有效
改善,公司整体呈现稳健增长态势。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3,232.06 元,同比减亏 59.25%。公司 2025 年经
营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油墨行业终端市场需求恢复缓慢,产品价格竞争激
烈,整体盈利空间受损;(2)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亏损。
(一)油墨制造业务
的市场竞争中稳住业务基本盘,同时深耕核心业务板块,为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实
现积蓄关键力量。公司实行人员结构优化,精简团队配置,补充新生力量,重点
聚焦开发新客户与拓展新市场。在业务模式创新与市场拓展方面开展多项突破性
尝试,主要包括从客户直销模式升级为直销与代理相结合的复合型模式以及积极
布局海外市场,有效拓展市场区域和加大覆盖客户群体,提升整体销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对市场趋势与客户需求的精准研判,聚焦客户成本
管控及定制化应用核心诉求,大力推广具备市场竞争力油墨产品,跟进客户环保
可持续发展产品需求,助力客户降低印刷成本,提升客户黏性,进一步夯实合作
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安全第一、效率优先、质量过硬、降本增效” 的核心
目标,稳步推进各项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公司生产体系运行平稳,
产线负荷合理,能有效保障客户订单及时交付,保持高水平产品合格率,规范生
产操作,集中生产,有效降低各类生产损耗。
为保障生产安全与设备运行效率,公司开展设备保障、维护管理、技术改造
等方面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设备巡检制度、落实年度检查及保养计划,保持高水
平设备完好率,保障维修质量,以及协同车间实施技术改造,助力产能与质量提
升。
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2025 年公司按时完成了各级文件的修改,顺利通过
三个体系认证审核。公司建立实施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持
续有效的运行,符合三体系各项运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各类安全环
保检测、应急演练、安全培训等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正常运转,全年无安全事
故发生。
公司始终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研发理念,不断巩固技术基
础,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中心通过深度挖掘市场新亮点,
聚焦新产品开发与产品成本管控,在产品研发领域取得多项突破性进展。
新产品研发方面,2025 年公司技术完成了多项新产品的全流程开发,实现
了从实验室到量产的跨越。其中,复合项目产品牵头完成 GWE08 水性 OPP 复
合油墨从实验研发到量产落地的全流程开发工作,该产品最终通过客户全性能测
试并获其技术认可,并成功开发 GW07 通用型水性复合油墨;同步推进并完成
GW18 水性复合油墨的开发与验证,标志着公司水性油墨在蒸煮包装领域成功实
现初步突破。公司在 UV 项目产品、标签项目产品、表印项目产品、水性表印项
目产品均有所优化改良,部分新产品正在研发阶段,部分已取得测试验证,为公
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持。
二、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公司治
理架构,明确经营层等各项职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构建
了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
的组织机构,不断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实现企业有效
治理。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
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今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11 次会议,全
部董事均以通讯或现场或通讯加现场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并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每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各次董事会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次数 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决
议
时间 会议次数 审议议案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决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时间 会议次数 审议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4 日 三次会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具
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进行
重点关注,就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
事项进行审议;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经营汇报及年报审计
计划及工作安排,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与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对公司年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提名委员会,主要审议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对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责任与义务,有效督促公司规范
治理结构。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
会、各项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在涉及公司关联交易、重大交易等事项,通过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充分地表达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了支持和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何浩太先生和时任何素英女士
已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文件以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五)信息披露方面
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度,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发布各类公告文件共计 126 份,并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公正、公平、及时
地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媒体采访和投资者接待中违规披露的情形,不存在因市场质疑而进行澄清
或说明的事项。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电话通讯、线上互动平台、召
开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与投资者、投资机构的沟通交流活动,帮助
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解答投资者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线上交流活动,就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进行答复,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促进公司与中小
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及时披露投资者活动关系表;公司不定期登陆互动易平台,查阅投资者线上提问,
及时解答疑惑;公司长期设置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接听投资者来电,为公司与
投资者直接沟通提供渠道,能够较好地解答投资者疑问、收集投资者建议、回应
投资者诉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方便广大中小投资者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一直严格
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要求,在信息披露平台上及时发布公司相关信息,帮助投资
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情况,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投资认可
和理解,作出理性投资决策。
四、2026 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法律法规以及规定制度要求,认真履行
董事会各项职责,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有
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持续发挥着核心作用,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
实际经营情况,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企业经营运作,优化企业内部控制,
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贯彻稳中求进的基本方针,积极谋求业绩增长点,寻求业务
突破口,争取改善企业经营,帮助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