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
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
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015 锦华新材 2026 年 5 月 11 日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A-25-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8.00 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 3 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 2026 年 4 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4.00、12.00);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4.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3:00-14: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 A-25-5 号公司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晓晨;电话:0570—3098677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额度的议案》
度>和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