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12 名,所持(含代理)股份 522,830,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66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0 名 , 所 持 ( 含 代 理 ) 股 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2 名,代表股份 37,242,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948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807 人,代表股份 37,366,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64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2,750,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7,28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54,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6%;弃权 25,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